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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出台绿色建筑激励政策,部分省市予资金补助
  • 来源:新浪
  • 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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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是城市能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而绿色建筑是重中之重。“双碳”目标提出后,全国各地积极响应及落实绿色建筑推广政策,从多部门联合行动方案、条例等多维度政策共同发力,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规范绿色建筑各项标准。


据Mysteel统计,各地出台绿色建筑激励政策,部分省市予以资金补助。具体内容如下:


国务院


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住建部


2022年12月6日,科技部、住建部印发《“十四五”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提出聚集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科技创新,提出加强城市发展规律与城镇空间布局研究、加强城市更新与品质提升系统技术研究、加强智能建造和智慧运维核心技术装备研发、加强绿色健康韧性建筑与基础设施研究、加强城镇发展低碳转型系统研究、加强文物科技创新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加强文化旅游融合与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等七大重点任务。


2022年10月24日,财政部、住建部、工信部印发《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11月起,在48个市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并要求到2025年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的全覆盖。


2022年3月11日,住建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总体目标要求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15-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标准中规定,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的光伏组件设计使用寿命应高于25年。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太阳能,必须经建筑结构安全复核,满足建筑结构的安全要求,这标志着光电建筑将强制实施。


北京


2022年8月30日,《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建筑业发展规划》。内容提出,“十四五”时期,市建筑业增加值增长率年均保持在5%,累计推广超低能耗建筑500万平方米。


根据《北京市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绿色生态示范区项目市级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给予财政奖励。对满足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或国家《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等专项标准并取得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项目分别给予50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的奖励资金,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800万元。


2022年8月10日,北京市金融监管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两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开放发展行动方案》,要强化对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的金融支持,加大金融对新建高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等绿色建筑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城市副中心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加强绿色建筑监管体系建设。


上海


2022年10月31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十四五”期间,累计落实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不少于8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000万平方米。


根据2022年2月18日发布的《2021年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符合绿色建筑示范的项目,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每平方米补贴50元,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每平方米补贴100元。装配整体式建筑示范项目AA等级60元/平方米,AAA等级100元/平方米等。


天津


2021年4月29日,天津市住建委印发《天津市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明确“十四五”期间绿色建筑规划具体目标,绿色建筑发展,到2025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增绿色建筑比例达到30%,新建绿色生态城区1~2个。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建筑奖励资金,对获得绿色建筑标识二星级、三星级项目给予奖励资金补助。


河北


2022年11月21日,张家口就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加快城乡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举行新闻发布会。按照《张家口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2020-2025年)》、《关于加快城乡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张家口制定了“容积率奖励”“财政资金补助”“提高公积金贷款比例”等十项激励措施,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建筑。


山西


2022年12月7日,山西省住建厅引发《山西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条例提出“全面绿建”要求,规定新建城镇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等级标准进行建设,超高层、超限高层建筑应当按照三星级等级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其他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等级标准进行建设。


内蒙古


2022年11月21日,内蒙古人民政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建设方式不断优化,基础设施和建筑绿色品质稳步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2022年8月2日,内蒙古人民政府公布《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将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纳入重点示范园区范围,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各地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容积率奖励政策。装配率超过50%的装配式建筑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


山东


2022年7月2日,山东省住建厅印发《山东省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全面落实绿色建筑推广政策,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规范,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近零能耗建筑及低碳、零碳建筑(社区),“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绿色建筑1亿平方米以上,到2025年,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创建近零能耗及低碳、零碳建筑试点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


江苏


2021年9月14日,江苏省住建厅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中提出打造一批品质优良、性能突出、特色鲜明的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总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推动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新建超低能耗建筑总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替代建筑常规能源比例达到8%;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装配化装修建筑占同期新开工成品住房面积比例达到30%。


浙江


2022年10月,浙江省发布《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条例规定开发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以上浮百分之二十。


安徽


2022年9月30日,《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印发实施,在全省实施新建建筑能效提升行动、既有建筑运营降碳行动、建筑用能结构优化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到2025年,全省建筑能效较2020年提升30%。


福建


2022年7月4日,福建省住建厅印发《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识体系,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2022年8月26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推进绿色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计划》要求实施绿色建筑推广行动,提出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的发展目标。


江西


2022年9月6日,江西省住建厅印发《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计划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30%,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广东


2021年10月20日,广东省住建厅等部门发布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方案中指出,全面推进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2021至2023年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分别达到70%、75%、80%;到2023年,全省按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20%,其中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比例达到35%。


广西


2022年8月19日,广西住建厅印发《广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四五”发展规划》,规划明确具体目标: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累计节约能源500万吨标准煤以上,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1200万平方米以上,当年新建项目中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的占比达30%以上,累计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150万千瓦以上,城镇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5%,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达75%。


海南


2022年9月29日,海南省发布《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绿色建筑的发展原则和适用范围,加强绿色建筑的全过程闭合管控,推进绿色建筑技术与应用,完善绿色建筑促进与激励措施,同时,规定了绿色建筑活动各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明确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认定标准和相应的失信惩戒措施。


河南


2022年8月16日,河南省住建厅印发《河南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导则明确了绿色建筑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等内容。到2025年,全省各省辖市星级绿色建筑占比30%以上;2035年,各省辖市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40%以上,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达50%及以上。


湖北


2022年9月29日,湖北省住建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通知》。《通知》内容包括认识重要性、绿色金融产品及支持范围、支持措施、办理流程、监督管理、保障措施六个方面,重点明确绿色建筑产业适合匹配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及各方绿色金融主管部门监督职责,尤其是住建部门对绿色建筑项目落实的全过程监管。


湖南


2022年6月10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意见的通知。规划提出,到2025年,湖南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高品质绿色建筑比例稳步提高。


贵州


2022年9月25日,贵州省住建厅发布消息,向社会公开征求《加快绿色建筑发展十条措施》。为确保2020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50%以上考核目标,贵州将制定十条措施。其中,在加大综合支持力度中提到,省财政对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生态小区分别给予资金定额为200万、50万元补助,对获得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分别按照15、30、50元/㎡标准补助,单一项目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对绿色建筑采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再给予15元/㎡补助。


四川


2022年1月18日,四川省住建厅印发《四川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成都市鼓励积极申报绿色建筑标识,对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获奖项目,按照《关于印发成都市优化空间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成都市优化空间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重庆


2022年11月8日,重庆市住建委与市财政局共同出台《重庆市绿色低碳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对四类“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给予财政补助资金。


2022年8月,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印发《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开展金融支持绿色建筑试点,重点支持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开发与使用,创新融资服务,支持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材生产与使用、区域集中供冷供暖设施建设等。


2022年1月16日,重庆市住建委印发《重庆市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规划就重庆市绿色建筑品质提升提出了新的任务目标:到2025年末,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建成星级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


云南


2022年11月29日,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编制并印发《云南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21—2025年)》。重点抓实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关键环节、关键领域,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规模化发展,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提升建筑节能标准,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因地制宜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强化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积极稳妥发展装配式建筑。


西藏


2022年12月2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在城市建设中,特别是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鼓励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各相关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60%以上,绿色建材市场占有率达到70%以上。


陕西


2022年5月18日,陕西省住建厅印发《2022年全省建筑节能和科技工作要点》。提出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现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保持100%。全面实施《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积极发挥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加强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


2022年12月6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西安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此次西安市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工作主要目标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在2023年达到80%,在2024年达到90%,在2025年达到100%;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在2025年达到30%以上;超低能耗建筑,在2025年达到60万平方米以上。


甘肃


2022年9月28日,甘肃省住建厅印发了《甘肃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到2025年,绿色建筑规模和质量效益显著提高,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稳步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绿色化改造有序推进,建筑电气化率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不断扩大,建筑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建筑建造方式更加绿色化、低碳化、智能化,绿色建筑全产业链逐步完善,力争走在全国建筑节能领域前列,与全国同步实现建筑领域碳达峰。


宁夏


2022年3月22日,宁夏住建厅、财政厅日前制订了《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推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办法规定,通过自治区验收评估的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一项目奖补资金较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通过自治区验收评估、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运行标识的示范项目,按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分别给予每平方米15元、30元、50元的奖补资金,单一项目奖补资金较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实际节能率达到90%的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节能建筑示范项目按每平方米200元给予奖补资金,单一项目奖补资金最多不超过200万元。


青海


2021年12月24日,青海省住建厅等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现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提高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比例,推进绿色建筑创建活动。逐步提高超低能耗建筑、清洁能源建筑比例,推进“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清洁能源”建筑发展。积极推进太阳能应用设施设备与建筑主体一体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加强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推进建筑产品绿色改造升级。


新疆


2020年9月6日,新疆住建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职责,给与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资金支持,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各地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绿色建筑的相关优惠政策,制定促进本地绿色建筑发展的配套激励政策,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吉林


2021年12月6日,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施工、验收阶段管理,确保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高品质绿色建筑比例稳步提高。


黑龙江


2022年10月21日,黑龙江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黑龙江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 2030 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